作者:蘇遠泰(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講師)
華人教會理應感謝西方的傳教士,把基督的福音帶來中國的大地。他們不怕艱苦的工作、異文化的生活和生命的威脅,前來中國回應神給他們的使命。從中國教會歷史的角度看,尤其在中國閉關自守之時,他們身處的環境是不利於福音的傳播,例如:羅伯特.馬禮遜牧師(Rev. Robert Morrison)可以把福音直接傳給中國人的機會十分少。故此,間接的傳道方式,例如教育、醫療、《聖經》翻譯、文字工作、印製和派發福音單張,便成了傳教士僅可努力的工作。1這些工作其實對日後福音的傳遞十分重要,但對他們來說,卻多少是無可奈何。
隨著〈南京條約〉的簽訂後,中國各地雖然被逼對西方列強陸續開放,但傳教士的工作仍屬困難。文化和語言差異,再加上財政緊絀,有能力辦學和醫療的差會實屬不多。另外,大多數來華的西方傳教士均受敬虔主義、奮興運動、海外宣教運動影響和鼓動,強調信徒的重生得救的經驗,重生了的才可以進天國。2
故此,大多數傳教士都主力採用直接傳道的宣教策略,除了因為簡單、直接和符合經濟原則外,更重要的是,他們在神學上認為可以重生者必是那些認罪、悔改,並相信主耶穌之名的人;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是得救的門徑。但人如何可以承認和相信耶穌之名呢?若未聞耶穌之名,人怎能相信呢?故此,直接的佈道、直接向中國人傳講赦罪的福音及耶穌如何在十字架上代贖世人,便被認為是最重要和刻不容緩的了。
例如,在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所創辦的內地會,傳教士走到中國各地時,均以宣講和售賣福音書刊為主,前者尤其重要。他們並非否定教育和醫療的工作,只是基於他們以為教育和醫療只有傳教的工具性意義,而可以接觸的人較直接傳道為少,故直接的巡迴佈道仍是內地會的首要工作。3
上述討論的固然涉及傳教策略的問題,但背後同時反映屬靈、屬世二元對立的神學觀。不少傳教士受較保守的信仰立場和神學思想影響,強調屬靈生命的更新和培育,認為傳福音首要目的是把中國人由永死帶進永生,由神的審判帶至神的恩典之中;再加上他們在中國所受的不禮遇,加強了傳教士的前千禧年末世意識,認為這個世界必要過去,在主耶穌的審判之後,新天新地才來到人間。如此,拯救屬靈生命至關重要,而福音是要拯救一個又一個的人,每個中國人都必須獨立地面對自身的罪惡,並親自接受耶穌的救恩。在這樣強調個人得救的屬靈觀下,社會關懷、文化建設、政治參與和富強中國都不是大多數傳教士、中國本土的傳道和一般信徒關心的信仰課題──因這些都是屬世之事,對屬靈的事無益。
我們可以發現,大部份為中國信徒認識的著名中國傳道,均是直接或間接受到上述西方傳教士的信仰和屬靈觀影響,例如宋尚節、王明道、倪柝聲、計志文等,都擁有「多說話」(直接宣講拯救的福音)而「少做事」(社會參與、幫助貧苦)的「屬靈氣質」。4當然,筆者不是說他們沒有「做事」或反對「做事」,而是說「做事」在他們的信仰裡始終不是首要的,頂多只有傳道的工具價值,「說話」卻是必然之選。無怪乎到了今天的華人教會,仍以舉辦佈道會、開設福音查經班,並鼓勵信徒多讀經、祈禱、靈修,敬拜是為了保持與神有緊密的關係為整個信仰內容。信仰變得只有「屬靈」的事,世界和其上的事都在教會的四面牆壁的抗拒下成了謝絕之物¬──福音欠缺了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向度,福音變得不整全。
其實,基督的福音是對世人的拯救,那是全人的拯救。簡單來說,人是整全的(holistic),本無屬靈、屬世之分,但為了認識和討論上的方便,通常會把人可見的物質部份歸為一類,稱為肉體,把不可見的非物質部份又歸為一類,稱為靈魂。人是整全的,沒有無肉體的靈魂,亦沒有無靈魂的肉體,不整全的便不是人,而靈魂和肉體不是兩個對立的部份;反之,兩者的相互結連、互為關係和彼此影響才構成一個「人」。不整全的福音就是把人的靈魂和肉體分割,重靈魂而輕肉體,引致的後果是「多講少做」,只關心屬靈的事,而忽略發生在我們身處的世界裡的種種事情,認為是屬世、屬肉體的而忽略福音能帶來的現世意義。
究竟《聖經》所說的福音,真的只偏重屬靈的拯救嗎?主耶穌只關心人的靈魂是否得救?只關心信徒是否讀經、祈禱、靈修、傳福音?這些固然是基督信仰裡十分重要的內容,但《聖經》豈非同時告訴我們,神欲建立一個公義和公平的社會;耶穌關心人的肉身需要,醫治病患,施予飲食;神藉眾先知批判欺壓弱勢群體的政策和行為嗎?
其實,基督教在中國並非只傳不整全的福音,例如傳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在山東及山西發起賑災活動;5中華基督教協進會在上世紀三十年代推行的五年奮興運動,就提倡「整全的福音」;6並有外國信徒在調查中國的傳道工作後,發表報告倡議放棄不整全的福音態度和方法7──可惜,這些事情大部份出現在主流教會或採取大公立場的傳教士身上。
一九七四年七月在瑞士洛桑(Lausanne, Switzerland)舉行的歷史性世界福音會議(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雖然以「全教會為整個世界帶來整全的福音」為異象,肯定傳福音和社會責任皆是教會的主要使命,但究竟今天福音派教會可以、願意行出多少,仍是未知之數,而筆者也未敢樂觀呢!
註:
- 李志剛:《基督教早期在華傳教史》(臺灣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一九八五年)。
- 梁家麟:《基督教會史略:改變教會的十人十事》〔香港:更新資源(香港)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第八章。
- 蔡錦圖:《戴德生與中國內地會(1832-1953)》(香港:建道神學院,一九九八年),第四章。
- 于力工:《夜盡天明:于力工看中國福音震撼》(臺灣臺北:橄欖基金會,一九九八年)。
- 李智浩、蘇遠泰:「化敵為友──剖析李提摩太進行耶佛對話的原因」,《山道期刊》,第六卷(香港:香港浸信會神學院,二○○三年十一月),第一○七至一二九頁。
- 蕭楚輝:《奮興主教會──中國教會奮興佈道運動初探(1928至1937年)(香港:福音證主協會證道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二章。
- 美國平信徒調查團編,徐寶謙等譯:《宣教事業平議》(中國上海:商務印書館,一九三四年)。
思考問題
- 為何整全福音是重要的?
- 在教會資源緊絀下,教會如何平衡宣講福音和履行社會責任呢?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總第二八二期,二○一一年二月號,第十三至十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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