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郭偉聯教授(香港浸會大學通識教育總監/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和平與衝突本是兩個背離的狀態,但常常是關係的一體兩面,所以從認識和平的本質,再回到聖經對和平的教導,重新面對衝突,栽種和平是基督信仰中整全福音的一環。
從關係理解什麼是和平
和平研究的開山祖加爾通(Johan Galtung)在其〈和平的袖珍理論〉(A mini-Thesis of Peace)短文中,精闢地指出,和平的根本是一種關係:「和平是兩方或多方之間的一種關係。各方可能在一個人、一個國家、一個地區或一個文明內部,(它們)拉向不同的方向。和平不僅僅是一方的性質(property),而是雙方的關係的性質(a property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parties)。」用關係入手定義和平,優點是能夠將和平的流動性、可變性及互動性顯示出來,而不會將和平壓縮為個人的品格修養。加爾通進一步指出三種人際基本關係:
1. 負面的、不和諧的:
在一個人身上發生的壞事,乃對另一個人來說是好事。
2. 冷漠:
彼此沒有關係,彼此也不關心對方。
3. 積極的、和諧的:
在一個人身上發生的壞事,對另一個人來說也是壞事。
他留意到在負面的關係中,直接或間接的暴力往往隨之發生。因此,對和平研究來說,和平可以被定義為:負面的和平(negative peace)—— 消除暴力;積極的和平(positive peace)—— 建設積極和好的關係。
從關係入手理解和平,加爾通進而提出,人類為停止暴力,達至和平(無論負面或正面)的方法有三。它們也衍生成和平研究的三個類型:
1. 消極和平研究(negative peace studies):如何減少和消除負面關係。
2. 積極和平研究(positive peace studies):如何建立更加和諧的關係。
3. 暴力—戰爭—武器研究(violence-war-arms studies):研究造成傷害的意圖和能力。
第三種方法是十分多人注意及使用,並且我們不能排除在必要時需要使用它(如自衛及正義戰爭理論所容許的狀況),但暴力終究沒有能力改變壞的關係。因此,暴力並不是想像中般有「能力」的。進一步而言,暴力其實只是深層衝突、日積月累的矛盾與決裂的關係的表徵,是燎原野火的煙霧。要撲滅那熊熊烈火,持續施加暴力只是抱薪救火,它必須配以消極和平行動及積極和平行動,才能扭轉暴力循環。只使用暴力及戰爭處理壞的關係,有如飲鳩止渴。
面對這種困局,人若不想永遠活在暴力的循環,便需著手處理衝突和壞的關係。衝突總是有著複雜、對立的矛盾,惡劣關係就更會令人付上身體、記憶和情緒上的創傷。因此,消極和平行動 —— 減少暴力、衝突與創傷,及積極和平行動 —— 彼此誠懇地嘗試轉化衝突,讓各方能夠以非暴力方式、相互同情和創造性地處理它,是逆轉暴力循環的必須工作。從關係入切,建設和平在衝突社會中,不是高調,而是必要。
從舊約看「Shalom」不同和平的意義
其實聖經已有一套很整全從關係切入,關於和平的教導。希伯來語的「Shalom」,被翻成中文是「和平」、「平安」。它可以有三重的含義。首先,它可以指一種物質和物理狀態,這是它最常見的用法。其次,它也可以指關係,在這裡它的含義最接近英語「和平」的意義。最後,它還具有道德意義,這是它最不常見的含義。
Shalom 最常用於談論物質、身體情況,指的是一個人的物質生活安康或身體健康。例如:在創世記三十七14中,約瑟被他的父親雅各要求查看他兄弟和牲畜的平安。在這裡,雅各很想知道他們的身體及生活是否一切安好。又如詩篇三十八3,Shalom乃指身體健康。其他類似的經文如以斯帖記二11和撒母耳記上十七18。因此,Shalom也常常引申成問候語,例如:創二十九6及四十三27-28、出埃及記十八7、撒母耳記下十一7 及十八29、列王記下四26。問候語式的Shalom又可以引申出詢問是否一切如常的意思,如:列王記下五21-22及九11、撒母耳記下十八28,如此,Shalom指的是一種幸福、一切正常、平安無事的狀態。
進一步而言,Shalom更指向是繁榮、豐盛及富足,如:耶利米書三十三6、9及詩篇七十三3。因此,它是對別人生活幸福又或事情順利成功的祝福,如:民數記六26及撒母耳記上一17。成功的祝福更使Shalom在舊約帶有戰爭得勝的意味,例如:士師記八9及十一31、列王記上二十二27-28、以賽亞書四十一2及耶利米書四十三12,都將Shalom與軍事勝利連上。因著與戰爭的關係,Shalom亦因此可解作免於危險及災難。基於希伯來文Shalom一詞的現世物質特點,它是指向一種人在現世生活擁有物質福祉及沒有著戰爭、疾病和飢荒的狀態。
舊約聖經Shalom的現世生活含義,對基督徒參與建設和平尤為重要。因為對基督徒(特別是華人基督徒)來說,我們太容易傾向將平安/和平單單指向內心的平安及人與人的和諧關係,而忽略了它其實也指向人實質生活的福祉。我們也很容易只要求人避免衝突或災難,而忘記Shalom企求人獲得實質生活的幸福,可以活得豐盛富足。我們可以說,Shalom本身透露著善。
舊約聖經中Shalom的第二個主要意義是指關係。這與通常在英語中使用和平(peace)這個詞的方式一致,可以指國家或群體之間積極的良好關係,如列王記上五12及士師記四17中所述。這種和平關係也可以是條約的結果,如約書亞記九15或創世記二十六29-31。進而,Shalom可以用來談論國家之間良好、規範、正常的交往關係(如民二十五12;結三十四25、三十七26;賽五十四10)。在個人層面而言,Shalom可以用於描述親密的朋友關係,如在耶利米書二十10中,先知哀嘆即使是他的Shalom的人——他「知己的朋友」,也轉而反對他(另見耶利米書三十八22和詩篇四十一9)。
消極地說,Shalom可以用來表示戰爭的反義詞,以及疾病或貧困的對立面。我們也可發現,Shalom是不公義的反面詞。一個地方缺乏公義,便也會缺乏Shalom。結束欺壓,堅立公義,人便會不再害怕、不受驚嚇,大享平安:「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你必因公義得堅立,必遠離欺壓,不致害怕;你必遠離驚嚇,驚嚇必不臨近你」(賽五十四13-14)。舊約先知嚴肅地宣告,因著以色列人的不公義行為,他們將面對上帝的審判(耶二十二13-17;摩四1-2);但上帝的公義在末日獲得伸張之時,他們將獲得平安。唯有正義帶來平安:「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賽三十二17)。
因此,在關係領域的意義上,Shalom描述了個人之間及國家之間應有的互動方式。因此,舊約中的Shalom並不是狹隘地指沒有衝突,而是涉及更廣泛和更積極的關係 ——Shalom使人民及國家建立公正和健康的關係。Shalom是指向公義的良好關係。
Shalom在舊約的第三個意義是道德或倫理。首先,Shalom可以用作欺騙的反義詞,如詩篇三十四13-14,詩篇作者勸告人尋求和追求Shalom,禁止說出惡言和詭詐的話(另一例子可見詩三十七37-38。)其次,Shalom可以指是在道德上無可指責或無辜。例如,在列王記下五19中,乃縵被以利沙奇蹟地治好他的痲瘋病,他因而決定歸信耶和華。但他向以利沙承認,當國王去敬拜他的神時,他會在寺廟中幫助崇拜偶像,並因此請以利沙赦免。以利沙對乃縵說:「平平安安地回去」,也就是說,沒關係,乃縵不用內疚。因此,在道德領域,Shalom是指正直和真誠,與欺騙相反。它是沒有過錯、內疚或責備的。
從以上兩個意義,舊約的Shalom告訴我們,和平不只是避免衝突;本著和平而做的善事,是為了消除欺騙和虛假,促進公義、正直和真誠。它整體本身可以說是一種德行。
面對衝突社會,基督福音的和平才是解方
新約聖經用希臘文「Eirene」來表達平安/和平。在早期的基督教中,它基本上是指希伯來語Shalom概念。早期教會將舊約中經文的Shalom翻譯成Eirene,用來解釋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意義。Eirene這個詞也被用來形容耶穌乃開創彌賽亞和平統治的彌賽亞君王。
和平雖然是一個不衝突的狀態,但重點是和平並不是人自己創造的秩序和狀態,而是上主為我們成就的救恩:「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二14)救恩提醒我們,今天人需要和平,正因為我們陷在惡者的手中,不義令人飽受壓迫,我們的罪惡帶來無盡的不安。復合並不是人自己的功勞,而是基督指出我們的罪惡,承擔我們的罪責,叫我們今天在聖靈中預嘗天國終末的復和與平安。因此,只追求不衝突而不面對罪惡,只憑己力建造穩定局面而不被救恩轉化,都不會是基督福音的和平。
基督信仰的和平不是要製造一個穩定結構,它的核心是要求人直面自己的罪惡,在救恩中悔改轉化,栽種和平:「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雅三17、四1)當我們能將救恩與和平扣連,我們便會明白舊約關於和平的教導,為何必然處理公義和罪惡的問題:「公義的果效必是和平」(賽三十二17)、「要離惡行善,尋求和平,一心追趕。」(詩三十四14);它也不會將和平貶為穩定壓倒一切,也不需被任何一種政治主張所收納。
基督的死是上帝的公義(羅三23-25),祂以自己的死成就公義,救贖挽回墮落的人。施加懲罰不是重點,這給基督徒很清楚的信息:教會建造和平的基礎,並不在乎是否已有懲罰及補償。相反,正因為世界黑暗,基督徒更要指出不義,勸告世人回轉,幫助受苦的人,修補生命的破碎。如基督宣告說:「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太五8)
如此,新約的和平的核心,是一種德性,一種承受罪惡和衝突的德性。所以,耶穌對祂的門徒說:「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十六33)
至此,我必須指出,建設和平的重點並不是課程和活動,它的核心是教會被賦予的任務—— 在此世傳和平的福音。因此,與其問建設和平能否「解決」撕裂,倒不如說它邀請基督徒悔改,歸回和平的福音,在那裡審視自己的過錯,並以信仰生活重新營造一個能得著內在平安、人際和好、群體復合的空間,向世人重新展示福音的本質,呼召他們歸回上主。簡言之,教會建設和平,是一場屬靈運動。
筆按,本文部分內容曾在《時代論壇》專欄中刊載:〈從關係切入暴力與和平〉,2022 年10 月28 日;〈舊約聖經中的平安/和平(一)〉,2022 年11 月18 日;〈舊約聖經中的平安/和平(二)〉,2022 年11 月25 日;〈新約聖經中的平安/和平(一)〉,2022 年12 月23 日。
本文刊載於《今日華人教會》2025年刊,第二十七頁至三十二頁。
文字編輯:呂昀嬪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