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恒(作者從事基督教及伊斯蘭教研究及教學多年)
馬來西亞(Malaysia)的三千萬人口中,基督宗教徒佔了約9.1%。其中東馬[指沙巴(Sabah)和砂拉越(Sarawak)]的非馬來土著(Non-Malay Bumi-Putras)如卡達山族(Kadazan)和伊班族(Iban)等信主者比例比其他族群高。按二○一○年政府的全國人口普查,馬來西亞當年的總人口為28,300,000人,其中最大宗教群體為穆斯林,佔了總人口的63.1%(約17,857,300人),而這63.1% 的穆斯林當中約51%為馬來穆斯林(Malay Muslims,MM),意思說MM佔了稍微超過全國總人口的一半。他們絕大部份居住在馬來半島即西馬。可惜整體的穆宣至今仍然是一塊硬土,而MM對福音最為抗拒,甚至敵視,更不會放過他們當中改教信主的人。
穆宣:五百年來的缺憾
一.十六世紀天主教會時期
葡萄牙(Portugal)軍隊一千多人於西元一五一一年七月初攻佔馬六甲(Malacca),當中有八位隨軍教士。天主教建立了教堂,也於一五一五年迎來一位教區神父阿芬蘇.馬丁(Alfonso Martinez),總共在馬六甲服務了三十四年。他曾帶領好些當地的興都教教徒以及一些中國人和穆斯林入教。一五四五至一五五二年間耶穌會(Jesuits)的東方使徒法蘭西斯.沙勿略(Francis Xavier,1506~1552)曾前後五趟到此古城佈道,可惜他的至終目標是把馬六甲作為向印尼(Indonesia)馬魯古群島、日本和中國傳道的轉接站,行程進進出出,以至不能專注在此開拓。曾有一位穆斯林歸信者還於一五七三年出任葡萄牙政權的盤陀訶羅(Bendahara,當地主要行政官員的名稱)。可惜葡萄牙統治期間面對諸多戰亂以至聖工受阻。馬六甲也於一六四一年被荷蘭(Netherlands)所統治。
荷蘭政權建立了一家主要為服侍自己僑胞的基督堂(Christ Church),但穆宣方面乏善可陳。從一六四○年六月至一六四一年正月,荷蘭人商得柔佛(Johor)MM協助攻佔馬六甲,合作協定闡明雙方都不得干涉對方的宗教,犯規者將遭懲罰;這恐怕成了以後英國(United Kingdom)與霹靂州(Perak)的〈邦咯條約〉(Pangkor Treaty)相關條款的先聲。
二.十九世紀上半葉倫敦傳道會時期
一七九五年荷蘭人准許英國人代為管理馬六甲,並於一八二四年正式把它交換割讓給英國。十九世紀初的馬六甲,基督教迎來了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LMS)的中國宣教先驅羅伯特.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和威廉.米憐(William Milne);前者於一八○七年抵達澳門,後者於一八一三年即已前來馬六甲考察,並於一八一五年正式受馬禮遜委任肩負起這古城的宣教站事工。
這兩位宣教士裡應外合的在和從馬六甲開拓福音工作,而馬六甲的首要任務乃扮演向中國宣教後勤基地的角色。米憐牧師在馬六甲開印務所,翻譯和出版《聖經》等書刊,牧養荷蘭時代留下來的基督堂,在福音站主持崇拜會,公開向各族人士,包括MM傳福音,也出版馬來福音刊物。宣教站還開辦了學校,並於一八一八年建設了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College)。米憐牧師英年早逝(一八二二年,三十七歲),穆宣層面也因效果不彰,力度不足而停滯。馬六甲的LMS宣教站與英華書院也於一八四三年搬遷到鴉片戰爭後割讓給英國的香港。
三.十九世紀下半葉的穆宣健將
便雅憫.基斯伯利牧師(Benjamin P. Keasberry,1811~1875)原本是LMS進駐新加坡的宣教士,並被指示要派到中國宣教;但他在新加坡不單向華僑傳道,也向當地的土生操馬來語的「峇峇」(Baba)華裔以及MM傳福音,有機會帶領少許穆斯林信主。那時新加坡和馬來亞都是英國管轄的殖民地。基斯伯利對穆宣有特別的負擔,因此他脫離LMS留下開拓自己的穆宣工作,並於一八四三年在新加坡建立了馬來宣道堂(Malay Mission Chapel),開幕禮的崇拜吸引了六十多位馬來人(Malays)和峇峇華裔參加。他也在錫安山(Zion Hill)開辦了馬來住宿男校和女校,迎來了一些馬來王族子弟,課程包括研讀《聖經》。他在著名馬來學者文西.阿都拉(Munshi Abdullah)的協助下翻譯了使用英文字母拼音的馬來文《新約聖經》,於一八五三年出版。
基斯伯利的學校曾栽培過的一個孩子,後來成為馬來半島南部柔佛州的知名統治者,即被稱為是現代柔佛之父的蘇丹阿布巴卡爾(Abu Bakar)。因著與基氏的密切關係,該蘇丹對基督教甚為友好,而給予柔佛州的宣教和植堂工作諸多方便。基士伯利能夠以馬來語講道、寫作,也開設印務館印刷馬來語《聖經》等資料,十分得到蘇丹和馬來人士的尊重。可惜他安息後其穆宣願景也後繼無人,雖向操馬來語的峇峇華裔的工作曾持續一段時期。過後他的馬來堂會也轉手歸屬今日的布連拾街長老會磐石堂(Prinsep Street Presbyterian Church)的產業。
四.橫跨十九至二十世紀的威廉.謝拉貝(William Shellabear,1862~1947)
謝拉貝在衛斯理宗旗下服侍。他先是在新加坡的英國軍團服務,在工作岡位上接觸許多馬來人,而對馬來文化、語言和宗教引發濃厚興趣,並進行深入研究,造詣很高。過後他從軍方退役專注在穆宣事工,主持衛理宣教印務館(Methodist Mission Press),並以馬來語寫作、翻譯和出版,向MM傳福音;同時還需要兼顧教會學校業務,工作極其繁重。
謝拉貝最大的負擔是要把馬來語《聖經》翻譯得更為完善,於是他離開新加坡,加入聖經公會而計劃來到馬六甲完成這項任務。在馬六甲期間他經常找機會跟穆斯林談福音。離開新、馬之後他曾到荷蘭的萊登(Leiden)和開羅(Cairo)學習阿拉伯語,晚期在美國(U.S.A.)德魯神學研究院(Drew Theological School)和哈特福基金會(Hartford Foundation)擔任馬來文化、語言與伊斯蘭學教授。他也曾主編過《穆斯林世界》(Muslim World)學刊。他的為人和學問都得到MM十分的尊重。他最大的遺憾是未能如願看到馬來基督教會的建立。他離開新、馬後,本地區衛理宗穆宣事工同樣後繼無人。
五.一八七四年〈邦咯條約〉至今
十九世紀末英帝國殖民政策的勢力已逐漸向馬來半島(包括新加坡)和東馬延伸。一八七四年,在半島霹靂州統治者拉惹.阿都拉(Raja Abdullah)的邀請下,英國長官安德魯.克拉(Sir Andrew Clark)與他訂立〈邦咯條約〉,內容是由英政府協助解決州屬的內亂(王族之間的爭權和華人幫派之間的鬥爭),承認拉惹.阿都拉為州元首(號稱蘇丹),並由英方差派駐州大臣(Resident)主導州內的軍、政、經、貿等行政事物,但條件是不能干涉馬來人的習俗與伊斯蘭宗教事物,因後者乃專歸屬蘇丹管理。
隨著霹靂,雪蘭莪(Selangor)、彭亨(Pahang)和森美蘭州也與英政府訂立類似條約。過後英政府與半島其他州屬的官方關係大體上也是建立在以〈邦咯條約〉為樣本的模式上。從宣教的立場看,給一般人的印象是英政府已承諾不向MM傳福音,以至穆宣成為敏感甚至是「犯規」行為。擱下如何正確解讀〈邦咯條約〉不談,獨立的馬來亞(一九五七年)和馬來西亞(一九六三年)國家憲法都闡明准許各州屬設定限制非穆斯林向馬來穆斯林傳福音的條款,成為獨立後穆宣的一大阻力。法律條款的約束,加上穆宣的內在艱難,導致一般基督徒忽視或閃避穆宣,使之至今仍然是宣教領域的「孤兒」或甚至是「棄嬰」。
其實在二十世紀初,聖公會的會督弗格森.戴維(Ferguson Davie)對穆宣曾表示相當的關注,並認為沒有理由讓政府的甚麼條約攔阻向穆斯林傳遞福音,因此他帶動在馬六甲的郊區馬來人聚居的地方開辦數間診所,其中較大的一間即聖大衛醫院(St. David Hospital),也給病童主持主日學活動;同時也設立盲童與痙麻兒童中心。後來經濟、人事等因素導致醫療事工停辦,或是轉換地點續辦。相關事工曾促進宗派間的聯繫,甚至考慮向爭取國家獨立的領導人獻議,在欲擬定的憲法中給予宗教信仰的自由,可惜達不到目的。
必須補充說自從國家獨立以來,曾出現少許本國的有心人斷斷續續,此起彼落的在穆宣上作些努力,但結果一般而言是不成氣候。上世紀八十年代曾有一點看得見的動作,但一九八七年政府以內安法令(ISA)出擊的「茅草行動」(Operation Lalang)逮捕了一百多人,其中十多位直接或間接與穆宣有關,使它又沉靜了下來。二○一一年八月初,借用雪州白沙羅衛理公會(DUMC)副堂舉辦感恩晚會的社區慈善機構希望社(Hope Community),在聚會時就被雪州伊斯蘭管理局(JAIS)和警方共約三十人闖入干擾、查詢,且扣留了當中參與的十幾個馬來人。這樣的行動也給穆宣帶來打擊。求主施恩,讓這將殘的穆宣燈火不至被吹熄。
六.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更可悲的,過去四十多年來,基督徒被伊斯蘭化的看來比穆斯林歸主的人數更多,特別是在東馬沙巴和砂拉越。按本國伊斯蘭發展局(Department of Islamic Development of Malaysia, JAKIM)的一項統計,從一九九○至二○○一年間,共有12,985 沙巴人和 9,603砂拉越人改信伊斯蘭教,平均各州每年約有一千人入教 (沙巴的人數較多)。又按《沙巴時報》(New Sabah Times)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的報導:截至二○○八年共有117,579新教胞向沙巴伊斯蘭議會(Islamic Council of Sabah,MUIS)註冊加入伊斯蘭教,相信其中絕大多數是屬於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教等源流的統稱)背景的卡達山──杜順(Kadazan-Dusun)等族人。看來在加入馬來西亞後,基督宗教單在沙巴就這樣失去了好幾萬人,而在砂拉越的改教人數還不算在內!他們甚至用欺騙手段誘人入教,特別針對貧困群體。
若問當今馬來西亞有多少穆斯林背景歸主者(Muslim-Background Believers,MBB),答案是除了主耶穌沒有人知道。一切的數目字都是揣測。按筆者這二、三十年來的關注和主觀的揣測:可找出來的人數至少會有三幾百個;連同隱藏的應該會有三幾千個,其中包括印裔、混血等族群歸主者。若有人能提供可靠的更高數位當然是感恩不盡。然而筆者認為最大的缺憾,仍是自沙勿略近五百年前東來馬六甲宣教至今,國內尚未能成立一處可見的MBB基督教會。但願這樣的願景得以早日實現。五百年了,還要等到甚麼時候!
干擾了基督教會三十多年的阿拉(Allah)課題
除了一般上穆斯林社會對基督宗教的抗拒,政府對穆宣的法律限制,以及國際、本國官方、半官方和民間伊斯蘭團體通過教育、大眾傳媒、個人接觸等管道企圖促使基督宗教徒改教的種種行徑,馬來西亞政府近年來還作了一件十分無理、極端、偏狹、霸道的事,用來打壓基督宗教,就是禁止基督宗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稱呼神。其中過程略述如下
一.一九八一年聯邦政府內政部全面禁止基督宗教使用印有阿拉字眼的馬來文《聖經》(Alkitab);經教會與政府交涉,於一九八二年開放准許信徒在教會內可使用。
二.可惜在一九八八年內政部又再製造麻煩,再次發出通告禁止非穆斯林使用上主(Allah),以及《聖經》(Alkitab),神的話語(Firman)、使徒(Rasul)、信仰(Iman)、先知(Nabi)、功修(Ibadat)、福音(Injil)、啟示(Wahyu)、感恩(Syukur)等三十多個字眼。政府提出的理由是這些名詞乃是伊斯蘭教所專用,非穆斯林使用會干擾社會安寧,也會給穆斯林帶來混淆。這禁令實在給基督宗教徒帶來很大且不必要的干擾與麻煩,例如常有《聖經》和基督宗教書刊因含有此字眼而被扣押。
三.在二○○九年,內政部因天主教週刊《先驅報》(Herald)使用阿拉字眼而弔銷其出版執照。天主教會把這案件帶上法庭,起訴內政部的相關禁令沒有事實根據,且違反國家宗教自由憲法。吉隆坡(Kuala Lumpur)高庭於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判天主教會勝訴,上訴人可合法使用阿拉字眼。
四.內政部卻進一步向聯邦上訴庭上訴,要求推翻高庭判決。最終在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上訴庭宣判推翻二○○九年高庭裁決,禁止《先驅報》使用阿拉字眼,判詞說阿拉名稱不是基督教內必須的組成部份,並說其使用會導致社會不安;全國譁然。
五.《先驅報》為此已經向聯邦最高法院(Federal Supreme Court)進一步上訴,要求給機會推翻上訴庭的判決。最高法院已經於二○一四年三月五日七司聽審。但聽審大法官保留判詞,尚未公布(時為四月二十四日)。但願最高法院能夠給基督教會一個公道,因為無論從歷史、文化、語言、社會、法律、人權每個角度看,有關的禁令確實是無理取鬧。
這不單是基督教會的立場,也是社會上一般有識之士,包括本國律師公會和人權機構的觀點。一些穆斯林知識份子,包括前首相馬哈迪醫生(Tun Dr. Mahathir)的女兒瑪麗娜(Marina)也加以反對。印尼是全世界最多穆斯林的國家,該國的基督宗教徒幾百年來使用阿拉名稱從來就沒有問題;世界其他伊斯蘭國家也都不成問題。本國約63%的土著基督宗教徒幾百年來就是這樣用法,從未產生動亂。請為這干擾了三十多年的訴求代禱;更重要的是求主繼續保守並興起穆宣事工。
思考問題
- 你對伊斯蘭教認識多少?如何在這方面充實自己?
- 世界好些穆斯林地區的基督徒遭受逼害,如何幫助他們(可參www.barnabasfund.org等網站查詢相關資料)?
- 教會如何直接或間接參與穆宣事工?
註
- 資料參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 和 Wikipedia: Demographics of Malaysia。
- 參 Robert Hunt et. al., ed.: Christianity in Malaysia—A Denominatioal History. (Petaling Jaya: Pelandok Publication, 1992) p. 1~7, with related end-notes.
- 有關馬禮遜和米憐的事工,參相關部份──蘇精:《中國,開門!馬禮遜及相關人物研究》(香港:基督教中國宗教文化研究社,二○○五年);Batumalai S.: A History of Christ Church, Melaka (Melaka:Syarikat Percetakan Muncul System Sdn. Bhd., 2003).
- 參白求恩(John A. Bethune Cook)著、莫展成與吳翠薇譯:《陽光普照的新加坡》(吉隆玻:文橋傳播中心,二○一○年)。另參Bobby Ewe Kong Sng著之相關部份──In His Good Time: The Story of the Church in Singapore,1819~1978。(Singapore: Graduates’ Christian Fellowship, 1980).
- 參Robert Hunt: William Shellabear: A Biography (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1996).
- 參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ngkor_Treaty_of_1874(下載日期: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 參註2,p. 49、50。
- 參http://www.wawasanpenabur.org網站,特別參閱其《撒種之友會訊》(Berita Rakan Penabur Newsletter)所提供的許多相關資料。
9. 有關阿拉課題,請瀏覽相關網頁,網址http://www.kairos-malaysia.org;另,凱羅斯研究中心(Kairos Research Centre)主任伍錦榮博士(Dr. Ng Kam Weng)撰寫了好些相關文章。
(作者保留文章版權)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總第三○一期,二○一四年六月號,第十三至十六頁。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如欲轉載,可來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