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18 香港學園傳道會陳義生總幹事:從「因信稱義」到「榮譽與羞恥」:重新詮釋福音的文化觀點
嘉賓:陳義生(英國蘇格蘭阿伯丁大學哲學博士(新約)候選人/香港學園總幹事)
主持:董家驊牧師
董:華人教會深受宗教改革之後的基督新教傳統影響。在詮釋聖經時看重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並且傾向以如何解決我們內在罪咎的問題,以及如何在上帝審判面前能夠被判為無罪作為詮釋理解福音的焦點。
近年有越來越多的跨文化宣教學者開始意識到新約聖經寫成的文化脈絡或許和我們今天的文化脈絡不太一樣,並且開始用榮譽與恥辱文化的角度(Honor-Shame Culture)來幫助我們從另外一個面向理解聖經所啟示的福音好消息;並且探討這對在許多地區做跨文化福音工作的意義為何。今天我們很高興邀請到香港學員傳道會的陳義生總幹事Patrick。他一邊服事年輕學生同時也在英國Aberdeen大學攻讀新約研究的博士學位。我們特別請他來分享從一個新約研究學者的角度 「Honor-Shame Culture 榮譽與恥辱文化」如何幫助我們來認識詮釋理解聖經,以及有哪些需要留意的地方。先和大家預告一下這次的分享有很多用字比較技術性(Technical)一點,但聽到最後我相信會讓你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我跟Patrick其實曾經都在Fuller讀書過。Patrick現在是在英國的Aberdeen大學修他的新約研究的博士。我可不可以請Patrick很簡單的介紹一下你自己,就是說一般想到學園傳道會做學生事工跟做一個學者好像這兩件事情是不會關聯在一起的。你自己的生命旅程是怎麼會在學園傳道會中服事年輕人,但是又走上了聖經研究的這條路呢?
陳:我簡單來說就是我在去美國Fuller神學院念書之前,我就在學園的前線服事幾年的時間。在那段時間中,我發現有很多前線事奉的經驗,但是同時間我們也很需要有很多神學的配合在裡面。我本來的計畫沒有打算念PhD的,但是只是在Fuller的念書裡面也遇到一些好的老師,比如說我本來的指導老師David Downs還有其他的老師他們的鼓勵。慢慢地念下去之後我發現了就是很多時候在福音機構裡面服事,我們也需要有一個知識跟神學的根基才可以,兩個東西好像是不可以分隔的。我覺得這兩個放在一起其實是很重要,但在華人的社會我們有的時候覺得念PhD就是教書當學者,服事就是前線牧師或者機構服事這樣子,但其實兩者放在一起是很重要。
董:對!在華人教會當中我們有一個無形的傳統好像讀了神學博士就不是一個第一線的人。第一線的人應該沒有空去讀這些書,但是好像這種二分法其實在歷史當中我們看到未必是需要這樣切割的。像是過去一百年影響整個全球福音派教會的John Stott ,還有影響整個馬來西亞教會的Bishop 華勇,他們都是第一線服事者但同時也都是很嚴謹的學者。
什麼是Honor-Shame Culture(榮辱文化)
董:我也很好奇你現在研究的論文的方向,你上次跟我提到是在研究「Honor-Shame culture」或者是「Honor-Shame model」,特別你講到你研究的是「New Testament Social Scientific Honor-shame Model」,我不太知道這個中文要怎麼翻,但是可不可以請你簡單的先介紹一下你的論文研究在研究什麼,你為什麼會研究這個主題,你想要回應的議題是什麼?
陳:這個問題很好。我也不確定我的翻譯是不是準確的,但我首先叫新約的社會科學裡面的「Honor and shame」 羞恥跟榮耀這個觀念。其實它的源頭開始是從一個學者叫Bruce Malina。我今天也帶了他的書,書名是《The New Testament World: Insights from Cultural Anthropology》,他現在這一本已經是第三版本了。他第一本是在1981年出版,其實也蠻長時間的。Bruce Malina解說的聖經的世界是在一個古代的地中海的地區是一個集體主義的社會,那為了避免把現代西方個人主義強加於古代文本的閱讀裡面,於是Bruce Malina就用一些人類學中Social Scientific Model社會科學的一些模型來幫助理解。其實這一本書雖然是1981年出版,但它根據的是1960年代那個時候的一些社會科學家,比如說Pitt Rivers。他們這一些人根據現代的地中海地區人類的行為,然後產生出很多描述性的形容,包括了就是第一Honor and Shame、Patron-client relationship、Collectivism 不是individualism 等等這些模型。Bruce Malina他就拿了這一些人類學家的模型和現在的人類學模型,發現與古代地中海地區的人可能分別不是很大,所以把現在這些模型放在古代的文獻裡面可以幫助我們去了解跨文化,拖出一些文化差異,幫助人欣賞文本本來應該有的社會的動態等等。
我為什麼研究這個話題的原因是大約是在2017~18年左右,我去了在芝加哥一個叫Honor and Shame的研討會。那個是Missiology 宣教學的一個的會議不是新約的會議。然後我發現那個會議在會場裡面起碼有三百、四百個宣教機構的領袖在裡面,他們很想把這個福音怎麼有效地放在亞洲這些Majority world(第三世界)裡面。有趣的是我發現了這些宣教學家在2017年的會議用的是1981年Bruce Malina新約裡面的研究。然後新約1981年Bruce Malina的研究是根據1960年代的人類學研究。所以你發現了1960年代的人類學的研究到2017年在宣教學裡面還是很多很多人有興趣。這是很有趣的,當然我也發現這些宣教學家因為他們根據是很久以前的那一些的學者,我覺得他們的了解也有一些偏差,因此我就從一個宣教學者的視角出發(Missiologist Perspective Driven),但是因為我的主要的研究是新約,所以我的研究是比較從新約的角度怎麼樣去看羞恥這個議題。
董:我簡單的重複一下。Patrick你可以幫我看我理解有沒有錯誤。Bruce他是1981年在研究地中海地區的榮辱文化,並且重新用這個文化來理解新約,這是建立在1960年代的社會科學家的一些理論,而這個理論的發展可能有一個背後有一個基本的假設是,兩千年過去了當代的地中海人類行為的模式可能跟兩千年前可能差異不會太大。所以他們透過當代對地中海地區的這個研究來歸納出幾個特,包括榮辱的這種文化,包括恩主跟受惠者之間的互相的關係,以及它是一個集體的文化。在這一點比如說我們看一些義大利的電影、希臘的電影,就很明顯的看出來跟美式主張個人主義的風格是很不一樣的。義大利的家庭觀希臘的家庭觀跟美式的家庭觀可能是不太一樣的。所以等於是這位學者1981年他的研究是根據1960年的社會科學家,而2017年的時候你會發現說有一群的宣教學者是根據這兩位,不論是1981年的這個聖經的詮釋還是1960年代的社會科學的研究,來重新的思考榮辱文化如何幫助我們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理解新約聖經或者是整本聖經,以及它對宣教學的意義。因為可能過去四、五百年我們受到西方的詮釋學對聖經新約的理解比較多是馬丁路德以後,我們特別強調律法稱義的這個層面。但是不是這個榮辱文化這個模式好像漸漸被我們忘記了?不過你也發現2017年的這個討論是好事是美事,但是它所根據的這個模型卻是五、六十年前的研究,其實還有很大的一個鴻溝可以去跨越,所以你才開始投入這個研究。
陳:非常的正確。我可以說一點點關於Bruce Malina他覺得什麼是羞恥可能會幫助大家明白多一點。當我說我是研究「羞恥」這個概念的時候很多人可能以為我是念Fuller的 School of Psychology 心理學,因為我們發現不同人他用羞恥這個字代表不同的意義。大家好像說同一個字但是大家所說的其實是很不同的。所以我不是一個心理的治療師,我太太是心理的諮詢師,但我不是那一塊的。
對於Bruce Malina或者Pitt Rivers來說他們了解什麼是shame,一定把honor放在一起,羞恥跟榮耀是互相配對的。他們會認為兩個是古代地中海地區的關鍵的價值。這兩個就是一個人在社會群體裡面的,他們其他人的眼中裡面的價值。一個人可能有兩個方法得到羞恥或者榮耀。第一就是赋予的,比如說我生在一個富有的家庭裡面,擁有一些社會裡面供應一些榮耀或者羞恥的指數。第二就是「acquired shame」就是要靠自己去爭取出來的。有一個概念很重要,就是說為了避免被自己的群體覺得羞恥的話,對於榮耀跟羞恥的追求會讓一個人去追求一些被尊重的指數,還有去避免做一些會為自己或者群體帶來羞辱的一些行為。Malina不斷地強調是地中海的文化是一個非常競爭的一個文化,他就聲稱是一個人的榮耀是持續受到挑戰的。所以一個人從小到大就要被訓練怎麼去追求榮耀和避免羞辱,一個人要保護維護自己跟自己群體裡面的榮耀,避免公開的羞辱這樣子。
所以他會覺得每一次跟非家庭成員的一些互動就是一個對榮耀的挑戰。
Bruce Malina從這件事情去看聖經其實是可預測的。怎麼說呢?就是他有四個元素。基本上這個榮辱文化或者研究新約中有一群學者我們叫「Context Group」(以人類學和社會學研究新約的學者),他們是追尋Bruce Malina的學者,他們看每一段聖經都會有四個很重要的元素:第一就是主張自己有榮耀(claim to honor);第二就是挑戰(challenge),挑戰一個人的榮耀;第三就是還擊回應別人的挑戰(riposte);第四就是判決/裁判這樣子。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比如說馬可福音十一章27到33節,耶穌祂的權柄被祭司跟文士去質疑。那麼Malina怎麼去看這一段聖經呢?他就會把這個四個元素放在裡面。第一就是主張有這個榮耀。耶穌怎麼主張有榮耀呢?馬可就說耶穌是神的兒子,祂拯救人,祂醫治人等等,所以耶穌祂有honor。第二個部分就是挑戰。那耶穌是怎麼面對挑戰呢?就是在那個經文的裡面我們看到了有一些猶太公會的人,祭司文士他們質疑耶穌的權柄。28節他們問耶穌你憑什麼的權柄做這些的事情,這個問題Malina就會解說是對耶穌榮耀的公開的挑戰,所有的目光就會放在耶穌的身上,耶穌覺得羞恥。祂需要有某一種的回應/反擊在當中,他要保護自己的榮耀這個第二個部分就是挑戰。第三個部分就是還擊回應,經文就說到耶穌祂控制那個場景。耶穌就問他們:「你們覺得施洗約翰他們的權柄是從哪裡來的?」,他們說:「不知道」。耶穌回應的方法就是去問一個問題讓他們不知道怎麼回應。然後第四個部分就是這個裁判了。裁判就是看了整個的故事之後,你就去決定誰最後保護了自己的榮耀,誰最後有更多的羞辱在裡面。
所以從Malina這樣子看聖經的時候你會發現他只是把經文裡面的那個權力的互動(power dynamic)很簡單就放在四個的部分裡面:claim to honor、challenge、riposte、verdict。我發現很多時候有一些宣教士或宣教的會議會把這四個部分去形容majority world(第三世界)的裡面。但是他們忽略了Malina跟在之前的Pitt Rivers 他們說到這一些的榮耀跟羞恥其實是形容性的(descriptive),形容那個社區裡面哪一些的素質是值得尊重,哪一些的素質是不值得尊重。這是descriptive但不是prescriptive(規定性的)的。所以這一點我就發現了很多時候我們用羞恥這個字,但是大家其實說的是不同的層面,不知道這樣子會不會很複雜。
羞恥的三種理解差異
董:你可不可以再解釋一下descriptive 跟prescriptive的差別是什麼?
陳:好的,我本來是最後說,但是我可以現在先說一點點。我發現了這個議題為什麼是那麼重要去理解,我發現其實我們有三種理解上面的差異,關於就是羞恥。第一就是新約的學者對於羞恥的理解跟宣教學的人他們對於羞恥這個字是不同的;第二個差異就是心理學家他們面對的是一個人面對羞恥的感受以及怎麼樣去被抑制這個層面,然後這個跟其他的moral ethics(道德倫理學) 或者moral philosophy(道德哲學)他們理解羞恥是不同的。
在新約裡面的社會科學中「honor and shame school」,這個honor and shame的這個模型裡面「descriptive」的意思是一個描述性的模型。它為了避免現代個人主義的觀點所以他們表達是一個很簡單的模型,我們是pursuing honor(追求榮耀) 跟avoiding shame(避免羞恥)。這個描述性好像就表達是一個群體什麼是被欣賞的一些價值,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不好的一些的價值。所以基本上可以用其他的形容詞去代替honor跟shame的,比如說你可以說honor就是現在所說的讚好,shame就是現在所說的不讚好。
prescriptive是什麼意思呢?prescriptive是指導性多一點的。比如說我曾經看過一個四律裡面的回應,他們就用honor and shame這個角度重新寫了整個的四律。在整個福音的表達中他們基本上沒有說到人有罪這個部分,他是很簡單說到人就因為有產生很多的羞恥感等等,所以神對我們的意志是怎麼樣呢?神就給我們有比較多的榮耀,幫助我們從羞恥感變成榮耀。這個不是一個指導性的,這個不是一個prescriptive的內容,他只是一個把我們剛才所說的人類學裡的descriptive去表達出來。
現今理解榮辱文化的兩個困境
董:所以簡單來講就是你認為今天我們在談論這個honor-shame的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第一個我們過度的簡化了,對於在新約寫成的時候,當時的人的榮辱文化對他們的理解,我們把它太過於簡化成為好像只是追求榮耀、避免羞辱。第二個我也覺得蠻有趣的是自從馬丁路德改教之後我們讀新約常常是帶著一種前提是有罪還無罪?但是當我們用榮辱文化來重新去讀新約的時候,其實我們在問的問題就是有榮耀沒榮耀?某種程度這也蠻貼近今天這個時代比如說social media(社群媒體)上面大家都在追尋很多人的點讚,很多人的流量經濟,越多人給你流量你就越有榮耀。如果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這些學者所描述的榮辱文化跟今天我們所在的主流文化其實有高度相似的地方。
但是你也提到說這種過度簡化地閱讀聖經也會帶來一些問題。可不可以請你再多講一些,我記得你也提到當我們要挪用這種地中海式的榮辱文化的模型套在其他地區的時候,比如說中東或者是華人的儒家文化圈可能不一定能夠就是地中海文化的這種榮辱文化直接搬過來。雖然儒家也有類似的概念,可是可能用同樣的詞的背後就是不一樣的概念。這點可不可以請你多分享,這群新約學者研究這個榮辱文化跟中國的儒家思想和希臘羅馬他們對於這種榮辱/恥辱的概念有什麼異同之處?
陳:這個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新約學者他們太過簡化了整個「shame」這個字在古代裡面的使用。我覺得主要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我發現在古代,古代我指的是在儒家或者是希臘的文化(Greco-Roman),他們用羞恥這個字比較少是關於社會性的應用,比較多的是一個道德上面的應用,還有他們是比較正面的,不是像剛才所說的是一個比較負面,要避免這些羞恥,這個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我發現很不同的地方是Bruce Malina他常常把榮耀跟羞恥配對在一起,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疑問就是為什麼?從哪裡來?為什麼honor跟shame一定放在一起的?這個是從哪裡來的這一個概念?我發現在古代的儒家跟希臘的文化裡面,他們很多時候都不一定把honor跟shame放在一起的,但人類學的學者,他們覺得每一個群體裡面,從小到大都是訓練去爭取榮耀跟避開羞辱,這個假設其實是有問題的。所以主要是這兩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就是Bruce Malina他們關注的是比較多社會層面,但是很多時候羞恥這個字是跟道德理論是有關的,比如說在儒家那個時候是一個建國時代,道德敗壞的一個局面,孔子他們是透過恢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換來社會裡面的規範跟價值觀。他們會覺得一個國家,一個地區裡面理想的社會取決於一個人的道德品格的培養和他們的美善的發展。在這個情況下,孔子他不是看羞恥作為一個social emotion(社會情緒)社會的一個情感,他看羞恥是一個moral emotion(道德情緒)。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就是華人,我們會覺得羞恥感某個程度是一個好的東西,因為一個人沒有羞恥感就是無恥啊。羞恥感其實會鼓勵人進行自我的反思,檢查自己的做人處事是不是得體,他提供的是一個標準去評價一個人。一個人要成為君子的話,羞恥感是不可以少的一個東西。
孟子他甚至把羞恥感推到一個高峰。眾所皆知,他是性善論。他覺得這個羞辱之心是與生俱來,本來就賦予給所有的人類。他說這是Moral Sprout(道德萌芽)。羞恥是經過培養是可以發展成為美德的,這個美德是與生俱來的。孟子說延伸表現這一些與生俱來應該有的羞恥感就可以成為義。義的意思基本上就是我們可以合乎合理的正確表達適當的感情,還有這個義的概念也包括一個人他會考慮到社會共同的利益過於個人的利益這。
所以對於儒家來說羞恥感是好的正面的,不像Bruce Malina所說的不正面的一件事情。他幫助一個人有一個敏感的情況,避免做出不當的不道德的一些行為等等。還有一點很有趣。當Bruce Malina他常常把Honor and Shame就是榮耀跟羞恥放在一起的時候,但有趣的是,我研究《論語》裡面羞恥出現過25次,只有一次《論語》把羞恥跟榮耀放在一起。但評論家他們會爭辯其實那個字是不是應該翻譯做幸福?還是應該翻譯做榮耀?所以這樣子來說,可能在25次當中孔子也沒有把honor跟shame配合起來。當他沒有把honor and shame去互相配對的時候,孔子比較多是把shame跟是不是合乎一個禮儀標準才配合在一起。他覺得羞恥是讓一個人可以在適當的時候用適當的方法去表現,並且把裡面的道德觀表現出來,這個是孔子那個部分。
那我再簡單說一說Greco-Roman world希臘羅馬文化裡面的。在我的研究中,我就看了兩種人:一個就是Aristotle亞里斯多德,另外的就是Stoicism,中文應該翻譯做斯多葛主義。亞里斯多德他用羞恥這個字是跟這個「Eudaimonia」(終極幸福),就是關於幸福的生活。他說什麼是「Eudaimonia」幸福的生活呢?在他的Nicodemian Ethics(尼各馬可倫理學)中的定義就是說他認為一個人得到這個幸福的生活不單單是認知,也關乎一個人的情感。相對於斯多葛主義,亞里斯多德他對於人的情感是比較正面多一點的。他覺得一個人能夠好好發展,控制自己的情感跟認知,就可以成為人類最高峰的價值。那怎麼樣得到這個「Eudaimonia」的情緒呢?一個人要在過度(excess)跟不足(deficiency)的中間有一個平衡。在這個情況下,亞里斯多德談到羞恥他用「oneidos」這個字,有的時候用「aischune」,有一些學者他們會爭論兩者有沒有分別,但是就從亞里斯多德來說兩者分別不大。
亞里斯多德說了有十一種的美德。「oneidos 」不是一種美德但是有很多的學者說它是一個一半的美德,好像是美德。他說就是在過度跟不足的中間衡量。一個人有羞恥就可以讓一個人在一個正確的時間用一個正確的方法向一個正確的對象來表現一個合宜的態度表現。羞恥讓一個人可以合乎真理的堅持去欣賞高尚的一些事情。所以對於亞里斯多德來說,他甚至是鼓勵人習慣性去發展自己的「oneidos」。還有剛才所說「oneidos是一個「Towards the right people at the right time and towards the right target」堅持合乎合宜的態度。所以亞里斯多德他也很少把這個羞恥跟榮耀配合在一起的。
董:簡單來說,根據你剛剛的說明,不論是儒家還是亞里斯多德其實這個羞恥感不一定都是負面的。儒家可能講合宜的行為,或者亞里斯多德是講合宜的態度來待人接物。它未必是一個跟榮譽/榮耀對立的概念,也不一定是一個跟榮耀/榮譽同時都出現的概念。至少你在研究古代希臘羅馬文化跟儒家文化,你發現說,我們現在對於榮辱文化的理解過於的簡化可以這樣講嗎?
陳:對。你可以這樣子說。另外要說斯多葛主義可能要比較長的時間,我們下次再談。但是斯多葛主義其實有趣的,因為現在很多新約的學家都會覺得保羅跟斯多葛主義歷史時間點很接近,所以在那個時間可能斯多葛主義作為一個哲學的背景(Philosophical background)是比較重要。但你剛才所說的總結是非常正確的,這是從亞里斯多德、孔子等等儒家他們覺得羞恥是一個良好的道德情緒,它讓一些人改善自己,遠離一些不道德的東西,並且轉移一個人的專注力,放在比較高尚的一些事情裡面。
我們回到Bruce Malina與社會科學領域,他們的問題是什麼樣呢?他們把羞恥只是看為一種社會信用等級的評估(Social Credit Value),只是指出一些人你可以做什麼好的不好的。這好像你說我們現代人的點讚。榮耀就好像點讚,不榮耀就好像羞恥就好像不點讚,是一種社會信用。但是在古代裡面,從哲學背景看,他們其實覺得羞恥是一個道德的情緒(Moral Emotion),其中亞里斯多德是最正面的,他會覺得它是一個趨近美德的一件事。我們再來看這個社會科學領域。因為他們一開始就是希望透過一些模型去避免一些個人化的主義,但是很諷刺的是,當他們高舉某一些模型的時候,他們就好像忘記了羞恥可以有其他的層面。他們把整個聖經裡面的解說就變成剛才所說的那個四個部分。在那個過程中他們優先考慮是羞恥,但是排除了其他觀點的重要性。所以我覺得這是那個問題的地方。
物極必反,重新思考模型的適切性
董:謝謝Patrick,一方面我完全可以同理這一群學者所謂的「Context Group」,他們的努力一開始是為了要解決過度以當代西方個人主義文化來詮釋聖經,或者是過度以過去四、五百年宗教改革的傳統來詮釋聖經。他們希望說可以看到聖經的豐富的面向,所以我覺得這是很有價值的。然後對我們華人的基督徒而言,也重新讓我們看到其實華人也很強調所謂的面子文化,要有面子,好像也有點共鳴之處,所以也是有價值的地方。
可是你提到他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說當過度簡化並且高舉這個模式的時候,與他的初衷是希望我們更豐富的理解神的話、新約聖經對當代文化的適切性。反而砍斷了其他我們理解聖經的可能性,甚至把它變成一種好像很機械式的,就是任何一段經文都可以用這個方式來處理。那我很好奇,就是你剛才提到說其中一個問題是,這個模型未必能夠很好的描述當時的希臘羅馬文化。那如果今天講到跨文化對於當代華人的適切性的話,他也無法很好的來理解處理當代儒家文化所發展出來的華人文化。那我想問的一個問題就是說,那麼他無法跟當時的希臘羅馬跟儒家文化貼切是一件事情,但如果他回到聖經文本當中呢?在聖經特別是新約聖經,在使用這個Honor-Shame這樣的概念或這樣的字眼的時候,這個模型適切嗎?這個模型是一個好的模型來理解嗎?
陳:這個也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我可以分享一個我的發現,那你就會了解這個模型其實是不足夠的,它會幫助我們思考在某一個層面上把所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變成一種競爭性,追求「honor over shame」 ,把聖經看成這個角度。但我不覺得這模型就變成沒有價值,它還是有一點價值,只是我們要小心它的限制。在我自己的博士論文裡面的其中一個發現,就好像你剛才總結,很多時候複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對於他們來說就簡化變成一個追求榮耀,避免羞恥,這個很線性的一個競爭的方法。我們問一個問題:榮耀是不是跟羞恥一定配合/配對在一起?我們要留意,其實我們現在所說的是不同語言之間的關係。希臘文它用oneidos這個字,也有用entrope這個字,也有用aischune這個字。我很簡單問大家一個問題就是如果英文羞恥這個字shame這個字,你覺得中文怎麼翻譯會比較準確?在台灣的心理學這一方面的學者曾經有一個的文章,他們在中文要表達羞恥這個字起碼有幾十個可能性在裡面。有羞辱好像很厲害的,有「embarrassment」,尷尬,沒有面子等等,其實有不同程度的。所以我們第一個要留意的是,Bruce Malina他們對於第一世界裡面的羞恥文化是不是準確的?我們要問一個問題,我們是不是在比較兩種不同的文化,在心理學裡面他們會說是emotion究竟是universal(世界性統一的),還是emotion是socially construct(社會層面)。
另外一個我的發現,就是有一次我就在David Downs的課裡面,他就叫我們去翻譯Apostolic Father中文應該是「使徒教父」,教父時期的一些的希臘文。然後我就發現Entrope這個字在其中一個章裡英文的翻譯叫「羞恥」,然後過了幾章之後他同一個字他翻譯叫「尊重」或者「Honor」。這是同一個希臘文,但是英文裡面的翻譯有的時候會翻譯尊重,有的時候會翻譯羞恥。如果我們按照Bruce Malina的說法,羞恥意思是一個人在一個社區的群體裡面被看為不好,沒有地位,沒有價值的話,那麼怎麼可能一個Entrope這個字,它可能同時間表達是尊重又是羞愧/羞恥了?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問題呢?當然這個可能會去到另外一些比較深奧的問題就是字是monosemite(單義)還是polysemite(多義)?接著我在看新約聖經我就發現保羅每一次用同一個字的時候,英文的翻譯大部分會比較負面一點的就是「shame」。但是如果是四福音,同一個字他每次的翻譯是尊重或是「honor」。從這一點如果我們把oneidose、entrope這些字直接去定義為「不榮耀」或者「羞恥」的話,肯定會錯過在古代中語境怎麼使用羞恥這個相關的字。
繼續研究發現,有一個學者,他的名字叫Dr.Karen,為什麼同一個字他可以翻譯羞恥跟尊重,他就發現其實這個字裡面的意義是更大的。這個字本來的意義不單單是我們現在人所說的羞恥,它還表達一個互相的關係。
一個人看到自己跟別人在社交群體中,社會的交往應該要有合宜的態度。比如說我現在跟董牧師你說話我會考慮到你的地位,對方他的社會地位,他是怎麼樣的人,而相應的我應該怎麼樣去抑制自己,避免一些冒犯對方的一些行為。在這樣的情況底下的oneidos或者entrope被表達的是一種社會界線(social worries)。意思就是一個人,他可以很中庸的知道在正確的時間裡面用正確的目標、正確的方法做出一些正確的表現。所以才會有的時候他會翻譯榮耀,有的時候他會翻譯羞恥,這個是比較貼近古代裡面羞恥這個字的意思。
保羅看「羞恥」為合宜的態度/行為
董:所以我們都是用當代的字眼試著去描述,但就連今天英文要翻成中文羞恥這個字都有很多不同的翻法,所以我們大概無法用單一的詞彙/單一的概念來去理解古代的處境,特別在新約文本怎麼去使用這個字。但是整體而言它不是一個好像一個黑跟白的概念,就是它是完全的正面或完全的負面,它更好像是一個指南針,幫助我們去找到該怎麼樣合宜的,不但是外在的行為,好像華人強調的禮,也是一個內在的態度,彼此相待的一個關係。這個指南針有的時候當我們偏離的時候可能我們會有負面的情感,可是某種程度當它用的正確的時候又可以把我們帶到正確的地方。也許這是亞里斯多德為什麼會把它認為它是一個一半的德性,搞不好是背後它的概念是很豐富的,不是我們今天強調的,也不是我們今天理解的,並不能用模型直接解釋的,它是一個全然負面的東西。
陳:有趣的是儒家跟亞里斯多德他們都會用「射箭」這個比喻來形容羞恥。就是一個人應該有合宜的態度,如果回到你剛才的問題裡面,你覺得聖經怎麼用這個entrope這個字或者aischune等等這個字?比如說哥林多前書,女性蒙頭或女人在一個群體裡面去預言等等這些的表現。保羅說的比較多是因為那個時代的社會背景文化女性應該有一個合宜的態度。蒙頭知道他可以有一個性別上面的區分,跟男性有一個區分。但是不是說一個人他蒙頭的話他就會有「honor」在裡面,他只是很簡單說你有沒有在合宜的態度中。
又比如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說到聖餐。保羅說我們要用一個合宜的態度去領聖餐。在這當中有很多人生病了,死了等等,他就用「shame」這個字,因為他說你們要看到這個社區裡面的不同人的社會地位,他們有沒有飯吃等等,你不可以自己都吃完所有飯,讓窮的人來到這裡沒有聖餐可以吃。合宜的態度應該是正確的方法、時間、態度,對於你群體裡面比較貧窮的那一些人。但不是如果你留了飯給一些貧窮的人來說這樣子就會有honor,那是完全是沒有關係的。所以「honor-shame」這個詞永遠都是說你在這個群體裡面你應該有怎麼樣的合宜的態度。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中,一個比較有權勢的人把一些沒有權勢的人帶到法官的前面secular law court(堂會法庭)裡面。他也用shame這個字,其實表達的都是一樣的,就是一個合宜的態度。你應該用什麼合宜的態度對於你自己的弟兄姐妹?而不是用法律的方法,為了自己利益的關係。
所以永遠都是一個合宜的態度,但如果你這樣子做的話不會讓你有honor 只是你應該堅持做。但是Bruce Malina他們就會把那四個準則:claim、challenge、riposte、verdict,放在我剛才所說的這四種不同的經文裡面,四去看到之中的關係互動。那對我來說,我覺得他就有一點太過簡化了。
董:我覺得很感謝你,因為我過去也讀了一些宣教學者在引用榮辱文化的模型來解釋對跨文化宣教的意義,當我在讀這些文章的時候坦白講一方面我是感動的,他們願意去從非西方非拉丁這個角度來去理解;另外一方面我總覺得他們所描述的那一套榮辱文化的確好像不能夠完全描述我所身處的文化,就像你講的比如說羞恥之心在我們的華人文化當中,它未必是一個全然負面的東西,我們並沒有在所有的事上都一定要追求榮耀,有些時候只是避免羞恥,但是這兩個東西未必是綁在一起的,所以聽你的解釋我覺得有一種好像豁然開朗,我們可以讚賞它的某一些部分,可是可以看到這個模型仍舊是過度的簡化了。
模型是要幫助我們去思考如何增進關係的互動
董:最後我想問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可能也很大,就是我們講了這麼多,因為你一開始提到說你在前線的服事讓你發現神學的研究根基是很重要的。當我們討論了這麼多,包括這個1981年的Bruce Malina這本書帶來的一個影響以及在2017年你看到在宣教學的討論,的確包括最近也出了好幾本關於這方面的書比如說叫做《三維福音》(The 3D gospel),我相信這個學者也是引用了很多這方面的著作來談跨文化宣教的意義是什麼?我們怎麼樣有效的傳達福音?那我們今天談了這麼多,你覺得對我們目前的事奉服事不論是在本地的福音工作還是跨文化工作,還是在門徒的建造栽培或者是聖經研究,你覺得有什麼值得關注的地方?以及對我們帶來的影響是什麼?
陳:我覺得這個羞恥是一個test case(測試案例)是一個例子,讓我們看到背後很多很有趣的一些東西。其實我剛才所分享的可能大家也會發現有幾種差異上的了解。那我就解釋這三重差異是什麼。
第一種差異是什麼呢?就是新約的學者對於整個honor and shame的了解的重視度跟宣教學者那邊是不同的。為什麼這樣說呢?Bruce Malina其實在新約學者的地位裡面他不是他所說的就一定是對的,其實有蠻多人他都批評Bruce Malina,我是說在1981年。即便在過去二十年也是有無數的新約學者他們都批評。
在新約的裡面我們分為兩條線的,一條叫「Social Scientific」這主要是Context Group,另一個是「Social Historical Approach」,兩者之間是不斷的對罵的。我個人當然比較喜歡Social Historical。但是Social Historical裡面其實又有很多比較有名的。所以我簡單來說就是在新約的研究裡面Bruce Malina他不是一個很有代表性的一個人,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在宣教的領域中突然好像那個位置是很重的。這一個是第一種的差異。
第二個差異,就是我不斷提到在心理學,或者古代的一些的儒家或者斯多葛主義等等,這一些我叫Moral Philosophers(道德哲學家),以及剛才所說Bruce Malina等,這些是Social Anthropologists(社會人類學家)。他們三個不同的領域的人他們都用羞恥這個字,但是他們是代表不同層面的內容的。
心理學比較有興趣的是羞恥跟罪之間的關係,還有一個人他有羞恥的問題,怎麼樣去得到醫治等等。道德哲學家則是比較正面的,覺得像是一種美德。社會人類學家所說的是描述一個社會層面上面的形容詞。雖然大家都用同一個字,但是了解不同。我們要特別去留意在社會科學領域他們其實是一個模型。基於這樣的認知,他們好像拿了一個地方裡面的概念,然後就放在另外一個地方去應用。
這一些的模型我還是覺得有用的,因為它幫助我們對自己的文化比較敏感,也提醒我們第一世界裡面的文本跟現在是不同。我覺得做到這個位置是好的。但是我覺得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個客觀的一個模型放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這,我們需要的是兩個不同的層面。一個是etic(客位)就是外在論點;另外是一個emic(主位)。etic就是外在客觀的一些論點,比如說模型,方法論,策略,一些語言、資源等等。但是同時間我們也需要本位主觀的觀點,實質的上是怎麼樣的,比如剛才所說的,原本的希臘文這個字怎麼去應用的。我覺得etic跟emic的兩者之間需要更加多的互動,兩者應該是循環相向的一個關係,而不是單向的一個關係,也需要更加多的包容與對話。
我在Fuller讀書的時候有一個系統神學的老師,他就常常指導我們,他說我們要建立我們自己的神學的觀念。他說什麼是Doing theology(做神學)?他說是能夠理解這個世界,而不是說一些神學家才可以做神學,每一個人都可以,是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用我們本來的情況去了解這個世界。我覺得放在我們剛才的討論也有關係的,就是我們不是要去建立一個模型 ,讓這個模型是放在任何的環境裡面都沒問題。模型有它的作用,是刺激我們去反思,這個反思幫助我們在這個世界的危機當中,我們去了解為什麼有這些事情發生?神的計畫是怎麼樣?神的來臨會是怎麼樣的情況?模型是幫助我們去了解這個世界人對人的關係,人跟世界的關係,人跟神之間的關係。
但是要小心,我們最終的目的不是要建立一個模型。有的時候模型是有用的,好像honor and shame。有的時候是有用的,那我們就去用。但是有的時候不是有用的,那我們就不要太過堅持一定要用這個,那我們就用其他的模型。我們最終的是希望有不同的模型幫助我們有不同的神學角度去看這個世界,了解人與人的關係以至於我們每一個人在做神學這一件事情上面,我們可以做得比較好。所以從理解這個世界的使命的角度上面,我覺得我們其實可以有效準確去應用這些模型。
回到你剛才所說的,像一些書《The 3D gospel》,或者有一些比較著名寫到關於榮辱文化的,比如說Jackson Wood等等。我覺得他們寫的也是很好,但是這一些都是不同的模型幫助我們了解聖經的文本等等,就是我們要留意這一些模型不是絕對唯一的,它是刺激我們去反思這件事。
董:我覺得一個很大的收穫,就是說我們要追求的不是建構一套完美的模型,取代上帝的真理,取代上帝的話語。而是我們透過不同的模型去理解上帝的啟示,上帝所創造的世界,包括語言本身也是一個模型。當我們明白這件事情的時候一方面它不應該攔阻我們去發展新的模型來理解真理,但另外一方面,我們也不應該把我們的這種自信建立放在模型上面,到最後變成是唯我的模型為尊,其他人做的詮釋都是錯的。就是我們需要透過它來理解,但是同時又保持一個謙卑的心,就是我們可能是錯的。不論是解釋聖經文本還是解釋我們的處境、我們的文化,當模型無法解釋的時候,不是要硬塞這個處境跟文本進到我們的模型,而是我們需要看到或許我們的模型就是有它的局限性。
陳:你的總結非常的準確。
保有反思與批判,定睛我們所要事奉的神
董:最後我想請問你的這個研究對於華人的教會的事工,不論是在福音佈道還是門訓上,你覺得有帶給我們什麼樣的提醒?
陳:今天我們說了很多關於怎麼樣去用一些模型去了解福音跟聖經上有什麼好處跟壞處?有的時候在事工的裡面我們又會用不同的模型、方法論、策略、資源等等去了解。這些有的時候是好的,因為它幫助我們更加去敏感我們自己文化帶給我們的影響,還有更加敏感第一世紀裡面的聖經的文本是怎麼樣。但是也有壞處的,因為它們會讓我們以比較單一的角度去看把很豐富的人跟人神的關係,人跟神的關係簡單化。我覺得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呼召去更加忠實去詮釋、理解聖經,去做這個信仰的反思,以致福音可以活出來,影響我們的靈命、道德的生活、宣教的使命等等。所以當我們用這些模型的時候,我們要特別的留意我們要避免太高舉某一種的模型,那怎麼避免做到太高舉某一個模型呢?我們需要更加多的包容,更加多的對話,更加嚴謹的去反思跟批評。比如說這個模型它的理論的基礎是什麼?它用的學者是什麼?它有什麼描述是正確的?有什麼是不正確的等等?
在今天所說的honor and shame這個模型的裡面,我剛才也說到有很多,幾種的理解差異,在不同的學術的領域中有更加多的對話,包括宣教的學者應該跟聖經研究有更加多的對話,也可以跟心理學的或者跟道德倫理哲學的,還有跟前線事工有更加多的對話,這樣的話我們就會避免太過單一化的把一些的模型,詳細去套用在我們的事奉中。讓我們可以有一個更加完整的對華人有幫助福音的描述跟表達。
董:謝謝你。今天的訪談其實走到最後的方向我的收穫跟我原本以為的收穫很不一樣。我原本以為我的收穫會是學術上的,當然也是有,但是我覺得更大的收穫是態度上的,就是我們怎麼去理解,我們研究聖經的工具,以及我們同時也反過來,就是我們在帶領事工的時候,是不是一不小心我們也把我們的策略跟模型當作是同一件事情,就是我們抓住的是策略了,而不再是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跟我們所要服事的人。
相關資源:
1.《The New Testament World: Insights from Cultural Anthropology》,Bruce J. Malina
2. 《三維福音》(The 3D gospel),杰森‧喬治
文字記錄:鄧敬獻弟兄
文字編輯:呂昀嬪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