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與佈道

最近拜讀了華人福音普傳會國際副總主任章長基博士的專文,他指出海外華人教會參與宣教運動的時間很短,大概是60年代後期才開始,1即整個海外華人教會宣教歷史只不過半個世紀左右。由於神特別的憐憫,感動了參加第一屆洛桑世界福音會議的華人代表,會後即發起世界華人福音運動,推動華人普世宣教事工,轉眼已30多年......
《創世記》4章17節提及該隱建了一座城,事實上這「城」只能算是村莊,因為只有他與他的家人同住,故按照現代的定義,《聖經》中的第一個城市乃是巴別塔的城,也就是以後的巴比倫,因此巴比倫成了「罪惡之城」的代表。不僅如此,所多瑪、羅馬,甚至猶大國滅亡前的耶路撒冷,都曾被描繪為罪惡滿盈的城市。所以,似乎從《聖經》角度看,城市是基督徒應該避之惟恐不及的罪惡深淵......
2007年初準備在澳門植堂時,我們一家三口就面對第一個抉擇:教會以甚麼形式開始?如何作家庭關顧?教會若從臨街商舖開始,固然方便接觸人群,但經濟負擔便雙倍加重,同時我們需要更多額外時間照顧家庭,亦要顧及兒子的感受,於是我們禱告尋求。經過禱告後......
耶穌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傳福音給萬民聽的時候,並沒有清楚指明用甚麼方法。換言之,祂沒有禁止門徒用某些途徑傳福音。佈道方式的選擇主要基於三大因素:佈道者的專長與恩賜、受眾的需要與背景,還有當代傳遞信息的媒體。由這三大因素決定的佈道方式,應以《聖經》真理、福音內容和道德倫理作規範。
母來美後,我還是一如往常地忙著。直到有一天,我忙到半夜才回家,一進門,父親大發雷霆,罵我是否著了魔!當時心中覺得很難過,也很委屈。之後回到房中禱告,神讓我明白一件事:我雖心裡盼望他們快點信主,卻很少撥出時間跟他們談話、關心他們的需要。向至親傳福音真的那麼困難嗎?其實並不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