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1 訪談香港方逸熙弟兄:舞蹈和信仰有何關係?街舞文化與基督信仰相違背嗎?
嘉賓:方逸熙弟兄(香港基督教舞蹈機構 D.O.G.-Power (Dancers Of God) 前總幹事)
主持:董家驊牧師
與舞蹈相識
董:今天邀請到方逸熙弟兄Eric,可否談談你的信仰路程以及你跟隨耶穌的路程是怎樣和舞蹈扯上關係呢?舞蹈的類型有哪些,舞蹈為何吸引你?
方:我在基督教環境長大,很小就接觸信仰。從小學到中學,我發展過不同興趣:乒乓球、足球、戲劇。進入大學後,我受舞蹈協會前輩們的影響,開始接觸街舞,我的主項是Locking。大學時期我曾到韓國交流,認識了一支叫做MENTOR的全職舞蹈宣教隊伍,透過他們的表演我經歷到屬靈的復興。回到香港後,我希望把信仰、事奉和舞蹈放在一起,於是加入了現在的舞蹈機構D.O.G Power (Dancers Of God),是一個帶職事奉的隊伍。
講到舞蹈的類型,這與不同的歷史發展有關。街舞是從美國黑人文化發展而來,其中Hip Hop、Breaking的建立也牽涉到幫派文化,但經過多年發展,街舞已變成主流的舞蹈類型。在街舞以外,還有現代舞、芭蕾舞、標準舞、民族舞等等,每個民族也有其獨特的舞蹈。我相信人類很早就會用肢體配合音樂的方式來表達自我,這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就發展出不同的舞蹈類型。
我會選擇街舞,是因為我認為街舞是一種非常帥的舞蹈。透過模仿你會進步,不斷深入你也會發現更多的文化內涵,這讓你更加愛上街舞。我從小到大都很好動,因此我接觸過不同的運動和舞臺。到目前為止,我跳過不同的舞種,比如現代舞、民族舞,也去過不同的工作坊,發現那些不是我想進一步發展的領域。但每一個領域都是相通的,透過不同的藝術,比如畫畫或音樂,你會豐富自己對藝術的瞭解和想法,會產生更好的表演和作品。
舞蹈連結信仰
董:講到舞蹈,很多人覺得是休閒的活動,或覺得那是吸引人來教會的方式。你怎樣看舞蹈與信仰的關係呢?十年前很多人甚至覺得街舞和我們的信仰是相違背的,但走到今天這一步,你怎樣看街舞和基督信仰呢?
方:舞蹈是一種藝術,它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場合下會有不同的作用。有些人覺得舞蹈是表演,或在一些場合,例如在派對中舞蹈是為了社交、比拼;在個人舞蹈中,舞蹈則是個人的默想。對於一些人而言,舞蹈是興趣、娛樂,是他們願意深入發展的東西。但對於一些人而言,舞蹈是事業或一生要追求的東西。這跟其他的藝術相似。
回到舞蹈和信仰的關係,我覺得有兩個層面:第一個是本質的層面,首先,我們認同神是藝術家。華福的節目TIP TALK當中馮君藍牧師的分享也說到,神創造的世界有美感的存在。美的當中有感性、有洞見、有知覺,而我們相信上帝在創造世界時,把藝術的概念、美的存在帶到世界。其次,我們的身體是神所創造的,而舞蹈是一種用身體來表現的藝術。對基督徒而言,用身體去跳舞,一方面是感謝神的創造,也是一種全人敬拜的方法。基督教一貫的崇拜模式,是用說話和唱歌來表達對上帝的敬拜,但我們的身體也可以用來回應上帝的恩典。我們對上帝的想法,可以透過身體語言表達出來。最後,我們相信敬拜是人與上帝的相遇。其實舞蹈敬拜只是把「敬拜」變成動態的表達,讓我們在與神相遇當中,運用身體。
而在實踐的層面上,你可以創造有訊息的舞蹈,透過舞蹈在禱告時表達自己,或者與一些對象建立關係,這是舞蹈在事工、敬拜和宣教上的應用。
舞蹈之留白
董:我們用語言來表達對上帝的讚美和情感,舞蹈也是肢體語言。語言透過背後的文法結構,有些特別容易表達情感,有些更容易表達邏輯。你覺得舞蹈作為一種語言的話,更容易表達怎樣的資訊呢?可以補足口說言語哪些地方呢?
方:舞蹈留白的地方很多,它在情感上帶出來的力量是很強大的。每種藝術各有獨特性,是不可互相比較的。為什麼這麼說?比如,唱一首歌我們會被它的歌詞引到某一種想法。舞蹈作品沒有歌詞,它視乎如何編舞,可以編得十分具體,把一個故事呈現在舞臺上,或者它是一個具有感覺性的作品,每位觀眾都有個人的解讀。與畫畫相比,舞蹈透過時間、音樂,帶給人即時的震撼。不管是單人表演或是一個有編排的作品,舞蹈是一個很獨特的藝術,帶給人不同的感覺。
舞蹈之場合
董:我想起第一次被跳舞吸引是踢躂舞,它不只是一群人在一起,也可以融入在戲劇當中,也可以有兩人對戰,也可以在群體當中呈現。但是我有個困擾,像我並不是先天肢體十分協調的人,當我旁邊有人的時候,我便不太敢跳舞,怕被嘲笑。對於我們先天肢體不協調的人,我們可以怎樣學習用舞蹈來敬拜呢?
方:你剛剛說的問題,並不是舞蹈的問題,是場合的問題。如果是在一個崇拜聚會要在臺上把一個訊息分享給台下的會眾,我也會有壓力,我一定需要練習,不然不敢在弟兄姊妹面前表現。但這只是其中一種表達的方式。如果是在一個工作坊,例如我們機構有一個Dance Player工作坊,曾與非舞蹈員合作,讓非舞蹈員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內做一些簡單的動作,我們的舞蹈員作回應。在這樣的場合中,你不會管別人的眼光,因為你不是在表現。就像你在禱告會時不會理會別人的目光,你就可以放開自己!你在一個Club當中身體搖擺也是跳舞,但很多時候提到跳舞我們便會想到舞臺,就會有壓力。所以,那不是因為你懂不懂跳舞,而是場合、周遭環境是否合宜。
董:這讓我想到語言也有分在公開演講或私底下說話,每個人都可以用語言表達,但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演說,或者需要訓練才能夠在一些場合中合宜地來表達。
舞蹈事奉之不易
董:在華人文化當中,我們會聽到一些家長的建議,比如「跳舞不能當飯吃,你要有正職」。你在大學開始跳舞,也看見有人用跳舞作為職業。你覺得跳舞作為事奉真的能養活自己嗎?是容易的還是很困難呢?
方:在香港不容易呢!第一個問題是跳舞本身能否賺取足夠收入來養家?第二個問題是跳舞可不可以成為全職事奉?香港也有全職的舞蹈員,一個舞蹈員是否可以成為全職,視乎他的收入,而收入的來源視乎他想做的事、跳的舞種。他想演出、教學、還是辦文化活動?因為不同活動的收入是不一樣的。當你本身有實力,自然就會有人邀請你去教學/編舞/表演。如果你的收入足夠就可以做全職。其實任何的藝術都一樣。
說到舞蹈的事奉,在香港也有事工透過教課,有穩定的學生、穩定的收入。而在我們的機構,我曾是一個義務的總幹事。我們的機構之所以是帶職的事奉,因為我們事工的性質是去教會、學校做佈道會,做工作坊,去短宣,甚至到監獄、女童院、特殊學校做社會服務,這些都是自由奉獻,甚至是不收費的。有時我們到學校也會收費,因為我相信這是更好的合作模式。
沒有薪金對我們來說其實是有兩個意義的。第一是我們有彈性,沒有定期的壓力。為什麼我們可以做不同的社會服務呢?因為我們大部份的資金是來做事工/行政,不需要處理人事費用的問題。那麼時間呢?坦白說,學校不會每天有佈道會,但教課可以是每週。我們需要配合當地基督教圈子的特質,思考我們的事奉模式。與全職相比,我們有自己的獨特性。帶職也可以讓隊員不是因為工作而去表演,隊員也會有自願性、對團隊更加有歸屬感。正因為我們是帶職事奉,更讓人看見我們這樣是作了好的見證。我們不是為了養活自己或滿足「做舞蹈事奉」的私慾,而是知道這個社會需要什麼。
董:這讓我想到Timothy Keller談到vocation(志業)的時候,他說藝術在很多地方生存是不容易的,很多的藝術家白天需要做一份工作,好讓他們在晚上可以用藝術來服事、用藝術來創作和彰顯上帝的榮耀。所以聽到這裏有很多的共鳴。
「舞蹈宣教」之見解
董:近年「藝術宣教」一詞時常被提起,你可不可以解釋這是什麼呢?
方:我們的團隊也很強調「藝術宣教」中的「舞蹈宣教」。首先我們問,什麼是宣教?宣教是關係的建立——建立人與上帝的關係,非信徒和信徒群體的關係。因為宣教就是希望把人帶到信仰裏去,使他認識上帝,然後進入群體裏面成長。「藝術宣教」就是透過藝術來建立這個關係,下面我用舞蹈作為例子。我們談到舞蹈的實踐,它有兩個作用與宣教有關係。第一是舞蹈突破了語言和文化的差異。我們去短宣時,的確可以用語言溝通,但文化就是不一樣。你跟別人一開始談話,就談到人生有什麼意義和目標時,沒有人會理你。但是如果我的對象是舞者,例如我們去舞蹈工作室與當中的基督徒合作,我跳舞,他也跳舞,跳的時候大家的心就會打開,就會開始談舞蹈的歷程,包括他有沒有突破、他的掙扎、比賽,一個人的跳舞歷程和他的生命歷程是同步的、是互相關聯的。比如我不開心時我就會不想練習,或我跳出的舞蹈就會是不開心的。在這些時候,心就會打開,彼此更容易分享,生命就會交集。這是比較深層次的。
退回表層來說,我去學校、監獄做佈道會,其實年輕人已聽過很多次牧師在臺上的說話,唱過同類的歌。但是舞蹈的作品可以帶有訊息,也可以是帶給人感受體驗的作品。觀眾因此而好奇,更留意它的環節。另外,藝術可以「載道」。藝術有局限性,不能很準確表達資訊,但它更容易觸碰人的情緒,透過留白讓觀眾去解讀。我有一次舞蹈表演是講一個從掙扎到盼望的歷程,當中有一個很標誌性的動作——我們把一條麻繩放下,代表枷鎖的放下。我後來問會眾對那一刻的感受,他們每個人的解讀都不一樣,有人覺得是枷鎖,有人覺得是壓力,有人覺得是無奈或者痛苦,有人甚至覺得是社會層面的東西,這跟他們個人的經歷是有關係的。這就是藝術最大的力量,聖靈透過藝術媒介與人說話。它是有局限性,因為它不能把整全的福音帶出來,所以我們服事會把舞蹈作品、見證、訊息配合起來,這樣可以更進一步達到內心。
董:這像是透過舞蹈創造一個交流的空間,然後在空間裏用其他的方式互相表達和交流。舞蹈無法像語言一樣準確地把道理說出來,但它可以把語言所沒有辦法傳遞的情緒和感受或者讓人有共鳴的地方吸引出來,這樣讓語言的交流跟情感有了互補。
興趣結合事奉之建議
董:一些年輕人希望把不被主流認同的恩賜獻給耶穌,成為他服事的方式,對於這些年青人你有什麼建議嗎?
方:這也是我們做工作坊常收到的問題。在香港,大家會覺得應該要讀書和找好的工作,興趣只是興趣。而當你有興趣,你又是信徒時,你會自然想把這兩樣放在一起。比如舞蹈,當你看到一些隊伍做得很特別,就會想去學習。而我聽到年輕人最多的問題是,他們擔心進入非基督教環境鍛煉會很辛苦,能不能在基督教的環境裏去做?
對於以上的問題,我有兩個建議。如果你有一個興趣或技能,想把它運用到信仰事奉中,首先要把本質做好。我不是非常專業的舞蹈員,也不是專業的傳道人,但我自問是很認真對待這兩樣事情。一個好的舞蹈事奉者,他本身一定會喜歡舞動,就算沒有信仰工作的機會,他也會去進修、發展、投入、參加比賽,因為他喜歡這個事情。所以當人說:「我想去一個基督教的環境學舞蹈。」我會說,舞蹈不只牽涉到信仰,更不只是基督教圈子裏面的事。
如果你在教會不太投入,只是被這個特別的東西吸引而想發展它。我會反問:你對信仰工作有沒有熱情呢?你是真的想做宣教/牧養青少年嗎?我在教會大部份的事奉跟舞蹈沒有太大關係,也只是去短宣、教主日學。我自己是跳舞跳了兩、三年才把舞蹈和信仰相結合。當你把兩樣事情發展到某種程度,上帝會把它們放在一起,你就會找到你要去走的道路。把興趣當為事奉,你不想只是當一個配合者,而是當一個推動者,你一定要把兩個東西的本質瞭解透徹和做好。因為當你認識它們,才會產生異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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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 TALK EP3《跨界、創新、信仰 從本質、意義到實踐》,馮君藍牧師
文字記錄:謝煒瑩姊妹
編輯:鍾佳怡師母